电视剧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电视剧制作许可是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还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即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时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根据政策要求,未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却擅自开展相关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具有依法成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依法经营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提供资料

1、需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相关专业人员(摄影、编导、表演、播音主持等)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电话号码

3、办公场地证明。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其他事项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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